創刊號 200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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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回歸教育自薦考試

文:溫慧媛
小學回歸教育協調員


  1996年澳門政府開辦了小學回歸教育,為年滿15歲未具備小學學歷的澳門市民提供再學習和獲取小學文憑的機會。

  小學回歸教育課程開辦後半年,1997年2月,以中文為教學語言的小學回歸教育自薦學生(六年級)特別總考試(以下簡稱"自薦考試")正式推出。自薦考試為已經具備小學程度但缺乏相關學歷證明的人士而設立,報考者如果在各指定科目的考核中獲得及格,便獲發小學文憑。

考場一角

  雖然,不論報考小學回歸教育自薦考試,或報讀小學回歸教育課程,最終都可以得到小學學歷,但原則上二者的對象有所不同。課程方面,教育機構借助系統的教學內容和教學過程,讓參加者獲得學習成效。自薦考試方面,教育機構擔當認證者的角色,借助考核,對那些小學學歷未得到公認的參加者,確定和承認其原有學歷。

  參加小學回歸教育自薦考試的人士,其原來的小學程度是如何獲得的?為何得不到公認?若從這些方面考慮,我們大致可把參加自薦考試的人士分為三類:第一類人士為從外地移居澳門的,這類人士可能在原居地已獲得小學學歷,但由於種種原因而無法獲得澳門教育暨青年局的相關學歷認可。第二類人士為澳門本土人士,他們可能早年已在澳門的小學完成學業,原本有小學畢業文憑或相關學歷證明的,但日子久遠,這些文件毀爛丟失,兼逢學校結束,學歷無根可查。第三類人士本來就無小學程度,但經過自學後自己認為已經達到小學水平。不論以上那一類人士,只要他們能通過自薦考試的考核,他們的學歷便得到確認。

  小學回歸教育自薦考試的對象為成年人,為適應成年人多變的生活,以及考慮成年人的生理及心理特質,這項考試在很多方面都作了特別安排,形成自己的特色,有關特色簡列如下:

語言科包括筆試及口試兩部分,
圖為中文科口試在進行中

1. 考生自行擬定考試計劃。考生可根據個人的能力、時間、獲取文憑的迫切性等,擬定最適合自己的考試計劃。譬如考生可速戰速決,一次過報考全部科目;也可輕輕鬆鬆,將考試科目分開若干次來報考。

2. 設定重考機制。考生報考的科目,如果未能夠全部及格,那麼,及格科目的成績教育機構予以保留,不及格科目或缺考的科目,考生可於日後同一考試中報名重考。

3. 設定同等學歷機制。同等學歷機制是對符合條件的人士某些科目的成績予以認可,免除該等科目的考試。有兩類考生可申請同等學歷:第一類,如果曾經報讀小學回歸教育課程,並完成某些科目,這些科目便視為同等學歷,不用再考試。第二類,來自以中文為教學語言的公立教育六年級,且在等同於小學回歸教育科目上取得及格成績的學生,有關科目的成績獲視為同等學歷。

電腦科是選考科,選考該科的考生需要對電腦有基本認識

  報考小學回歸教育自薦考試的考生,如年齡介乎15-18歲,必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辦理報考手續。費用方面,每一科目報名費澳門幣20元。報名時考生獲發給所報考科目的考試大綱及考試時間表。

  小學回歸教育自薦考試的對象也包括符合報考資格而正在澳門監獄服刑的囚犯,及正在少年感化院接受感化的院生。對於服刑囚犯考生,考場設在監獄內,對於少年感化院接受感化中的考生,考場設於少年感化院內。除了考試場地有分別之外,有關考試的其他事宜,諸如考試大綱、所需費用、考試科目及考試要求等等,所有考生都相同。

  小學回歸教育自薦考試至今共開辦了12次,各次報考人數及獲發小學文憑人數如下:

筆試考場一角

  考試科目方面,早期的考試科目較多,而且全部為必考科。2000年8月,第51/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公佈後,考試科目有所調整,目前考試科目分為必考科和選考科,必考科有中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4科,這4科考生必須應考,選考科目有第二語言(葡文)、電腦、視覺教育,考生可根據個人意願在這3科中選考2科。

  按計劃,2002年小學回歸教育自薦考試將在6月份及10月份再次舉行,開考消息將於考試前透過報章通告市民。

  考生通過小學回歸教育自薦考試獲取的小學文憑,法律效力等同於第11/91/M號法律第八條所指的小學教育的學歷,考生可把它作為工作上的升遷或入學的學歷證明。

次序 考試日期 報考人數 獲文憑人數
1 1997年2月 61 37
2 1997年7月 49 3
3 1997年10月 42 21
4 1998年1月 35 8
5 1998年7月 53 7
6 1998年10月 28 9
7 1999年2月 36 5
8 1999年7月 27 3
9 2001年2月 52 13
10 2001年6月 60 15
11 2001年10月 54 9
12 2002年2月 48 10
合計:  545人次 1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