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6“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計劃期限: 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課程於2023年9月1日開始)。
對 象: 2023年至2026年任一年12月31日或之前年滿十五歲的澳門居民,自有關年份一月一日起自動成為本計劃的受益人。
資助金額: 6,000澳門元 | |||
項目 | 申請方式/出席要求 | 保證金 | |
機構申請 | 本地持續教育課程 | - 機構向教青局提出課程申請,課程獲批准後受益人可前往獲批准舉辦課程的機構報名。 - 受益人出席課程時必須按照計劃的規定進行電子簽到。 |
- 學費的30% - 出席率達7成可獲退回保證金。 |
個人申請 | 本地一人課程(樂器類) | - 受益人須先自行支付課程學費,出席課程時必須按照計劃的規定進行電子簽到,出席率達7成後,可於課程開始日起計180日內提出發放資助申請。 | 不適用 |
本地駕駛實習課程 (完成學時不少於25學時或具法定要件者可縮短至不少於15學時的駕駛實習課程,不資助重考或特別駕駛考試的課程) | - 受益人須先自行支付課程學費,符合相關學時要求及出席駕駛考試後,於完成駕駛考試日起計180日內提出發放資助申請。 - 受益人須按交通事務局要求於電子登錄機進行登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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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地高等教育課程 - 外地高等教育課程(獲許在本澳開辦及在當地開辦) - 外地持續教育課程(僅限在當地開辦) |
- 受益人須先自行支付課程學費,於課程開課日起計180日內提出發放資助申請。 - 不資助以非面授為主的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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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照考試(計劃資助的證照考試目錄,由教青局制定並公佈於教青局網頁,有關目錄將不定期更新。) | - 受益人須先自行支付考試費,完成證照考試日起計180日內提出發放資助申請。 - 不資助遙距證照考試。 |
2020-2023“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計劃期限: 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對 象: 2020年至2023年任一年12月31日或之前年滿十五歲的澳門居民,自有關年份一月一日起自動成為本計劃的受益人。
資助金額: 6,000澳門元 | ||
資助範圍 | 報名方法 | 資助實體 |
- 本地持續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 | - 受益人向納入資助範圍的機構報名。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本地高等教育課程。 - 外地高等教育課程 (依法在本澳開辦) - 外地高等教育課程(僅限在當地開辦) - 外地持續教育課程 (僅限在當地開辦) - 外地證照考試* * 計劃資助的證照考試目錄,由教青局制定並公布於該局網頁 (回歸教育課程、以非面授為主的課程,以及遙距證照考試除外) |
- 受益人須登入本計劃的網上系統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