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立學校通則》草案
第五章 學校人員
第二十六條 規範學校人員編制的準則 一、根據學校開辦的教育類型、教育階段及班級的數目,訂定規範學校人員編制的準則。 二、上款規定的準則適用於不牟利本地學制的學校。 三、第一款規定的準則由監督教育範疇的司長以批示訂定,該批示須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第二十七條 學校人員的登記 學校須為其人員向教育暨青年局申請登記。
第二十六條 規範學校人員編制的準則
一、根據學校開辦的教育類型、教育階段及班級的數目,訂定規範學校人員編制的準則。 二、上款規定的準則適用於不牟利本地學制的學校。 三、第一款規定的準則由監督教育範疇的司長以批示訂定,該批示須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第二十七條 學校人員的登記
學校須為其人員向教育暨青年局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