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暨青年局  2014年3月   Português

序言

  澳門現時的私立教育機構由一九九三年核准的第38/93/M號法令《私立教育機構通則》加以規範,該法令的適用範圍是從事非高等教育的私立教育機構,包括私立學校、私立持續教育機構在內的所有私立教育機構,規範其與行政當局的關係及運作方式等。

  儘管在一九九七年核准的第33/97/M號法令對上述法令作出了修改,但該法令生效至今已有二十年,部分條文已不符合澳門社會的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此外,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下稱《綱要法》)第三十四條第三款及第三十八條,亦對私立教育機構的運作和管理方面作出新的規定,如辦學實體的轉換、設立校董會、學校須設有訓育或輔導領導機關等。

  為更有效規範和監督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的運作,以及全面落實《綱要法》的相關規定,教育暨青年局對現行《私立教育機構通則》進行了深入的檢討和研究,認為有必要另行制定《私立學校通則》草案,集中規範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的運作。當《私立學校通則》法案獲得通過,《私立教育機構通則》及第11/91/M號法律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第三款及第五款的規定,將不適用於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

  教育暨青年局為有序地開展《私立學校通則》草案的立法程序,在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八日至四月十八日期間,對《私立學校通則》草案進行了第一階段的公開諮詢,並於同年十月十五日公佈了相關的公開諮詢總結報告。在收集了社會各界的諮詢意見後,教育暨青年局對草案各項構思的合適性以至可行性進行了更深入的探討,並進一步完善草案的內容,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至四月二十九日以草案諮詢文本方式開展第二階段的諮詢工作。

  《私立學校通則》草案分八章,主要訂定非高等教育範疇內私立學校的開辦、管理、組織、運作、關閉及辦學實體的轉換等事宜,內容包括:

1. 一般規定
2. 開辦
3. 管理及組織
4. 運作、關閉及辦學實體的轉換
5. 學校人員
6. 學生
7. 監察及處罰制度
8. 最後和過渡規定

  為便於公眾了解《私立學校通則》草案諮詢文本的內容,教育暨青年局製作了《私立學校通則》第二階段諮詢文本,公眾可透過教育暨青年局網頁www.dsej.gov.mo瀏覽及下載。

  在此,教育暨青年局歡迎公眾、教育業界人士及社會團體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至四月二十九日期間(共六十日),透過下列任何方式提交建議或發表意見:

郵寄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教育暨青年局
電郵:webmaster@dsej.gov.mo
圖文傳真:(853) 2871 1750
電話:(853) 2855 5533

  擬將所提的意見或建議全部或部分保密的人士,請於提出書面意見或建議時清楚說明。

  諮詢文本索取地點:教育暨青年局及其轄下各中心、政府資訊中心(水坑尾)、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黑沙環新街)。

  本諮詢文本已上載教育暨青年局網頁:www.dsej.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