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 200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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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教育

>> 澳大師資課程兼具音樂教育培訓 本刊記者

  澳門大學教育學院在師資培訓課程改革進程中,以培養基礎教育階段的全科師資為主,但課程內容亦包含音樂教育部份。現時中學教育課程選修科設有“音樂欣賞”,小學教育課程選修科設有「音樂」和「音樂教學」,學前教育課程設有必修科「音樂活動」等。而學習內容以學科教學法、基礎知識及基本技能為主。培養出來的教師以兼任方式擔課較為常見。現按該學院提供的資料分述如下:

  「音樂欣賞」為通識課程,對像為修讀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對於學生的音樂水平沒有基本的要求。課程透過講授方式進行,並藉著參與音樂演奏會的視聽欣賞,以及對相關內容的分享及討論,培養學生對音樂藝術的認識和興趣。

  「音樂」是小學教育課程的選修科之一,透過學習,學員具基本的音樂知識及初級的鋼琴彈奏技術。從實際的學習實踐與活動中逐漸提高對音樂藝術的修養、技術、多元智能發展及興趣,為日後的音樂教學打好根基。

  「音樂教學」是小學教育高等專科學位課程的選修科。其目標是為透過一學期學習音樂知識、欣賞、技能,進一步提升學員的音樂知識及技能。注重採用綜合活動教學法,將音樂學習結合各學科施教及創造學習與興趣的環境及條件,鼓勵學員採用多元的教學法及活動結合他們的日常教學及進行品德的培訓。課程內容包括:基礎音樂學習-進階,聆聽,視唱訓練與教學法,歌唱訓練及合唱培訓介紹,節奏樂演奏,配器法,創作活動-進階,音樂史及著名音樂家簡介。近代音樂教學法介紹。

  「音樂活動」是學前教育高等專科學位的必修科。其目標是為使學員能初步了解及掌握音樂知識運用在幼兒的音樂教學中,透過一學期學習及體驗,建立初步的幼兒音樂教學技能,並能將音樂與生活及各學科結合施教,促進對兒童的五育及創意的培育效果,使兒童身心和諧健康成長。課程內容包括:基礎音樂知識、聆聽訓練、律動、歌唱、節奏樂、活動、舞蹈、創作活動等,介紹近代著名音樂教育家及其先進教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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